6月25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以冀自然资备储〔2019〕15号文对我队提交的《河北省宁晋县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备案。
编制储量核实报告是办理采矿权设立登记申报资料中的前期工作。我队在完成宁晋县纪昌庄石盐矿勘查项目探矿权保留及矿区范围划定工作的基础上,又与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北省宁晋县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合同书”,合同金额20万元。自2019年2月27日合同签订后,我队立即安排地质科技术人员开展该项工作,考虑报告备案时间对甲方的重要性,项目组加班加点,仅花费一个月时间即编制完成《河北省宁晋县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于3月26日报送至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5月21日,省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在唐山市对我队提交的报告进行了评审,并以冀国土资储评〔2019〕163号出具了该报告审查意见。
该报告顺利通过评审备案,为我队后期继续承揽纪昌庄石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办理采矿权设立登记的报卷组卷以及承揽该矿生产井组施工、修井等工程奠定了前期基础。(张圣霞)